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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1期末考试监考动员会颜敏处长发言

发布日期:2017-12-28 作者: 点击:[]

期末考试监考动员会发言

各位老师:大家好!

我校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大家将进入忙碌而辛苦的监考工作之中。为了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召开本次监考工作动员大会。下面我主要结合《郑州航院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向大家提出具体要求。

一、期末考试前的有关工作

在规定日期之前提交试卷

任课教师应当在考试前两周提交试题,院(部)主管领导应当在考试前两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试题的审定和签字程序。

本学期考试周为19-20周,为保障考试周试卷印刷,要求进入考试周的课程,必须在本周周五之前办理考试手续。目前所有考试课程均已办理考试手续。

二、考试期间的工作

(一)课程主考职责

1.负责本课程试卷命题、制定答案和评分标准、送审及领取;

进入考试周的试卷印刷完毕后保存在文印室专用分发点,主考教师至少应在开考前3天内到事先约定的地点领取试卷,领取试卷需携带本人证件和文印室发放领取试卷凭证,并注意核对试卷袋封面的考试时间、课程名称、考场位置、考场人数是否正确。

2.负责向考场监考人员分发试卷,协助监考人员回收、清点试卷;

主考教师至少在正式开考前10分钟(考场多的主考教师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与监考教师做好试卷交接工作,注意:不能在没有见到监考教师的情况下把试卷放到讲台上离开考场。主考教师还需要与监考教师约定考试结束后试卷交接地点,考试结束后交接试卷时,主考教师要主动清点试卷份数,否则,事后发现试卷数量错误的,主考教师将承担责任。

3.负责阅卷评分、成绩录入、进行考试结果的质量分析和试卷装订存档等工作。

注意:阅卷和评分应严格遵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试卷质量分析及试卷装订存档工作。

4.多余试卷收回销毁。

5.本学期试卷抽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本学期共抽查各类试卷36门次,没有查出问题的只有3门次,发现2份以上试卷有问题6人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命题质量问题

①命题结构不合理:题型单一。

②考试形式不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应为理论考试的课程,实际考试方式为大作业。

③命题难易程度不合理:有的命题偏易,有的命题偏难;

④命题不认真,出现题号错误、分值错误。

⑤评分标准太笼统,大题没有要点分或步骤分。

B.阅卷质量问题

①个别学生试卷有成绩多处改动或反复改动现象,成绩改动后没有按要求签名。

②试卷批改有判分随意现象,有的给分与《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不符,有的答卷内容一样但判分却不同。

③批改不认真:有错判漏判及合分错误。

④阅卷标示不规范,不按小题(步骤)错误扣分(负分)、大题得分(正分)标示,或者标示分数位置错误等。

C.成绩分布问题

①平时成绩偏高,区分度差,甚至有的平时成绩没有区分度。

②综合成绩严重偏离正态分布,有的不及格率太高,有的优秀率太高。

D.试卷分析问题

试卷分析简单空洞,没有针对性,对改进措施思考不够。

E.试卷信息问题

①(自本学期开始试卷装订内容将增加一项:平时成绩考核记录表

②试卷未按顺序装订。

③试卷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缺少相关人员的签字。

希望各教学单位和主考教师根据检查结果,不断完善试卷管理工作,促进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应认真总结,减少或杜绝该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F.网上提交成绩问题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郑州航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校教[2017]62号)第十章第四十条),任课教师正式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成绩,以便不及格的学生做好复习,准备开学补考。

(二)监考教师职责

1.所有在编教师都有参加监考的义务和职责,不论何种学历职称。监考教师不能旷监考,不能私自替监考。

2.到场时间。监考教师应当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整理考场,清点考生人数,检查核对考试证及相关证件。

监考教师要根据考试课程引导学生按学号就座。

3.开考前的工作。

(1)宣布考场纪律。对学生携带的除规定的文具用品(开卷考试可携带规定的书籍、资料)以外的其他物品(包括手机),应指定地点存放。

一定明确告知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参加考试。若发现学生带手机入场,请一定提醒并监督学生关机并将手机放在指定位置。考试过程中只要发现考生携带手机,将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校教[2017]127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处理。(按严重作弊行为处理)。

另外,一定要通知考生检查自己座位周围有无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包括桌面上涂写的),如果有必须在开考前上缴或清除掉,考试过程中发现的,无论是否为本人携带或涂写,都将按违纪处理。

特别提示:在考试期间利用QQ、QQ群、短信、微信、微信群等发送或接收与考试有关信息的,均按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处理。

(2)把好学生入场关,学生至少要携带一份能证明自己身份

的证件才能参加考试,如持学生证(或带照片的一卡通)。核对学生本人与照片否相符,一定要将学生替考行为阻止在事实发生之前。

(3)展示试卷密封情况完好后,启封试卷。发卷前,认真清点试卷。试卷中如有错误或者字迹不清的情况,由主考教师公开更正,但不能解释题意,监考时间内监考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提示解题方法或者试题答案。

(4)按照统一铃声发、收试卷,未经总主考或者副总主考批准,不得提前发卷或者延迟收卷。大学英语视听说课程应提前5分钟发卷。

4.监考中的职责要求

(1)不得使用通讯工具、阅览书报、批改作业、聊天、抽烟或者擅离监考岗位,考场内应尽量减少走动。在监考过程中要注意学生是否应用电子手表等高科技设备作弊。

(2)填好考场记事单,实考人数很重要。

(3)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及时按要求处理。

虽然我们都不希望发生类似行为,但一旦发生,一定要按照以下程序严格办理。

①监考人员应将当事人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事实在考场记录单中如实记录,并向违纪或者作弊考生告知记录的内容,要求考生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名。若考生拒不签字,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单上如实记录后,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教师在考生签字处签字确认。

②监考人员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考试违规情况说明表”,连同物证(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一并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交考务办公室。发现替考情况的要将替考学生一同带到考务办公室。

提取考生违纪证据说明如下:

(1)携带纸条或书籍等纸质材料:监考员(或巡视员)在证据上写上考生姓名及学号并妥善保存;

(2)携带手机等通信或存储电子设备:监考员(或巡视员)用本人手机将电子设备上显示的内容拍照,照片以考生学号和姓名命名并妥善保存;

(3)替考:监考员(或巡视员)用本人手机为替考人拍照,照片以应考考生学号和姓名命名并妥善保存,同时没收替考及被替考人员证件,并在“考试违规情况说明表”备注栏中填写替考人所持证件名称及证件号。

(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教师应当指令学生停止答卷,有秩序地收回试卷。

较好的方法:一名监考教师前台监视考场情况,另一名监考教师顺序收回考生试卷。不允许让学生自己到讲台前交卷。

(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当认真清点试卷和填写考场记录单,与主考教师做好试卷交接工作,耐心等待主考教师清点试卷。

(6)监督考生。

考生应当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准时进入考场,并按规定次序就座;

衣冠不整者不允许进考场;不允许考生穿拖鞋或赤脚进入考场(夏季考试才有此情况)。

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本场考试(有听力考试的课程,开考后不得入场),并按缺考处理。考试6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出考场。

特别规定:大学英语课程考试不允许提前离开考场。因客观题较多,容易利用手机作弊。

考试过程中,文具和计算工具不得相互借用。

严禁携带手机和电子笔记本等工具进入考场。

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以及有其它影响他人考试的行为。

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或者部分试卷带出考场。

监督作弊行为:

强调: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对考生做到热情服务、严格要求,以预防作弊为主,多提醒,尽量减少学生考场违纪的机会。严肃考场纪律,不仅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也能挽救一部分学生的前途和命运。

上学期有44人次学生考试作弊(其中补考4人,毕业补考1人),因替考受到留校察看处分2人,因手机中有考试相关内容受到记过处分11人,因夹带纸条等受到记过处分17人,因携带手机进场受严重警告14人。

其中严重考试作弊行为(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有:

由他人代替考试或者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组织作弊的;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两次考试作弊的。

(7)警示

任课教师、考务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在考试工作中有失职行为或者违反教学纪律和考试纪律的,应严格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工作条例》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者处分(第五十九条)。

如根据郑州航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院发字[2006]22号)第三条规定:监考迟到(不含主监考教师)10分钟之内、考场记事单填写不详细、不符实、试题核对错误而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主监考教师迟到,其他监考人员迟到10分钟及其以上、监考过程中接打手机或者用手机发送短信或者在考试过程中暗示启发学生答题、监考不认真学生作弊不制止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四条)。

上学期因监考迟到有2名教师被记二级教学事故,3名教师被记三级教学事故。本学期临近考试周出现的教师监考未到教学事故,现正在处理之中。

(三)巡视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1.协助总主考检查考试组织、考务工作准备情况;

2.检查主考、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3.检查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4.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

每场考试过程中,巡视人员至少对所负责的考场巡视三次(开始,中间,结束),发现监考教师不履行职责的要当面提醒,情节严重的报考务办公室。

三、其他

1.从今天开始,各单位停止一切有学生参与的娱乐活动,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

2.考试时间

上午:预备08:40,考试时间08:50-10:50;

下午:预备14:20,考试时间14:30-16:30。

自2018年1月2日开始至2018年1月11日结束。其中2018年1月6日、7日(周末)未安排考试。

详见考试安排表。

3.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巡视人员乘班车时间

见学校主页。上午6:50或7:15在北校区乘班车到东校区,11:20在东校区乘班车返回(02基础实验楼发车)。下午13:15在北校区乘班车到东校区,17:00在东校区乘班车返回(02基础实验楼发车)。

特别提示:班车运行时间详见学校主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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