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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9-02 作者: 点击:[]

   根据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现对我院本学期初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

各教研室制订出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于第二周星期三(9月9日)17:00之前将教研室活动计划(一式两份)(附件1)送至教学办梁林园处,电子稿同步发送。教研室活动计划须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和地点,在时间安排上应根据校历避开节假日。

2、本学期教案检查工作

教案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基本保障。为落实学校教学工作任务,加强教学工作规范,保证和优化课堂教学质量。从即日起,各教研室自行组织开展教案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本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课程教案;要求教师必须备齐教案内容的1/3以上。教研室主任于第二周星期三(9月9日)17:00之前将教案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送至教学办梁林园处,电子稿同步发送,学院督导组将择机抽查。

3、评职称听课安排

2021年度申评高级职称的教师,请于第二周星期一(9月7日)17:00前提交个人申请及汇总表(附件3)至教学办梁林园处,电子稿同步发送,教师申请听课学期应承担有教学任务。

4、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教研室根据《郑州航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2019】26号)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请各位任课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郑州航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并于第三周星期三(9月16日)17:00之前将本教研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4)及结论汇总表(附件5)送至学院教学办梁林园处,电子稿同步发送。

5、2020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请城乡规划教研室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业自评工作,并于第四周9月25号17:00前将自评相关材料交至教学办梁林园处。

6、本学期课堂教学听课工作

教师应相互学习和交流,加强对课堂教学环节的监督指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郑州航院听课制度(修订)》(校教【2018】23号)完成相关听课任务,以教研室为单位于第十七周星期一(12月21日)9:00之前将教师听课统计表(附件6)及听课统计分析报告交至教学办梁林园处,电子稿同步发送。

7、教师教学准备(备课)情况

各教研室主任在开学前两周组织相关教师进行自查,学院督导组将择机抽查。

8、2019-2020学年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2019-2020-1学期纸质版教学资料,于第二周周二(9月8日)归档至教学资料档案室(09A414)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019-2020-2学期教学资料归档时间另行通知。

 

  • 附件【相关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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