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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调整方案

发布日期:2020-12-31 作者: 点击:[]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我校期末考试安排实际,现对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调整安排

(一)本次期末考试调整只调整时间安排考试地点、监考老师仍按原计划执行

(二)考试调整的总体方案如下:

1.龙子湖校区

龙子湖校区考试最后一场时间为202014日晚上19:00-20:4014日考试全部完成。

龙子湖校区考试时间调整计划见表1所示。其他未涉及的考试安排仍按原计划执行或单独通知。

1:龙子湖校区考试时间调整计划表

校区

原考试时间

调整后考试时间

龙子湖校区

2021年1月5日上午09:00-10:40

2021年1月1日上午9:00-10:40

龙子湖校区

2021年1月5日下午14:30-16:10

2021年1月1日下午14:30-16:10

龙子湖校区

2021年1月6日上午9:00-10:40

2021年1月1日晚上19:00-20:40

龙子湖校区

2021年1月6日下午14:30-16:10

2021年1月2日上午9:00-10:40

龙子湖校区

2021年1月7日上午9:00-10:40

2021年1月2日下午14:30-16:10

龙子湖校区

2021年1月7日下午14:30-16:10

2021年1月2日晚上19:00-20:40

龙子湖校区

2021年1月8日上午9:00-10:40

2021年1月3日晚上19:00-20:40

龙子湖校区

2021年1月8日下午14:30-16:10

2021年1月4日晚上19:00-20:40

2.大学路校区

大学路校区考试最后一场时间为202114日下午14:30-16:1014日考试全部完成。

大学路校区考试时间调整计划见表2所示。其他未涉及的考试安排仍按原计划执行。

2:大学路校区考试时间调整计划表

校区

原考试时间

调整后考试时间

大学路校区

2021年1月5日上午09:00-10:40

2021年1月1日上午9:00-10:40

大学路校区

2021年1月5日下午14:30-16:10

2021年1月1日下午14:30-16:10

大学路校区

2021年1月6日上午9:00-10:40

2021年1月1日晚上19:00-20:40

大学路校区

2021年1月6日下午14:30-16:10

2021年1月2日上午9:00-10:40

大学路校区

2021年1月7日上午9:00-10:40

2021年1月2日下午14:30-16:10

大学路校区

2021年1月8日上午9:00-10:40

2021年1月3日晚上19:00-20:40

(三)详细考试安排表更改情况(见附件1

(四)关于因考试时间调整,班车运行的时间安排如下:

大学路校区—龙子湖校区

龙子湖校区—大学路校区

06:50(上班)

06:50(上班、考试开始)

07:20(考试开始)

11:00(考试结束)

11:00(考试结束)

13:10(考试开始)

13:10(考试开始)

16:30(考试结束)

16:30(考试结束)

17:40(下班、考试开始)

17:40(下班、考试开始)

21:00(考试结束)

21:00(考试结束)

表中,龙子湖校区11:00、16:30、21:00班车由基础教学楼发车经专业教学楼至大学路校区,其他班次发车地点不变。

二、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学校整体工作安排。

本次方案调整是基于全国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全校师生的安全与健康的角度考虑的,各职能部门与各教学院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把考试安排调整涉及的各方面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管理

各学院(部)要按照调整方案要求,务必召开教师动员会、学生班会,务必将考试时间调整方案通知到每一名相关考生、务必将考试时间调整方案通知到每一位相关主考老师、监考老师;做到每名教师和学生都清晰明确每场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同时也给相关老师和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把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强化考试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学校正常考试秩序,维护学生切身利益。

(三)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学生备考和辅导答疑工作

各学院(部)要立即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以学生党支部、班级为单位,以学生党员和学习优秀学生为骨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做好考前复习.

主考教师要在自己课程考试前至少进行一次集体辅导答疑工作,并做好分散的辅导答疑工作,做到有问必答;同时主考教师要通知本教学班所有学生变动后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强化考风考纪

以学生党支部、班级为单位,以学生党员和学习优秀学生为骨干,采取多种形式组建学习帮扶小组,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同学,做好复习。同时加强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把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强化考试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学校正常考试秩序,维护学生切身利益。

(五)严肃纪律,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做好相关处分材料收集,及时反馈,并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校学[2017]50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严肃处理。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是否授予学位,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教[2017]35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教[2018]19号)规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

(六)加强巡查,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成立督导专家巡视组、教务处成立教务巡视组,负责巡视全校考场,对考场试卷送达情况、监考教师到位情况、监考职责履行情况、学生考风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成立学院巡视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巡视安排,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学院督导专家、学院辅导员等。考试期间,学院巡视组对本学院学生到位情况、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员签到地点为东校区05专业教学楼B座二层(05B202)考务办公室、南校区A配楼二层(A配楼209)考务办公室。

(七)重视疫情防控,严守防疫规定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所有考生及监考人员考前14天到考试结束原则上不得离开郑州,减少外出;考试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教师原则上不得离开郑州,各学院要严格考勤;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出现“河南健康码”非绿码、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有发热(体温≥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要及时诊疗和排查,并向本人所在学院如实申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如有确诊,请及时办理缓考。

主考老师务必送试卷时告诉监考老师本次考试的考核形式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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