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院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6】10号)文件规定及2016级~2018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修读《创新创业》实践课程的学分修读要求,现组织2022届《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分认定范围:
1、学生范围:2017级城乡规划以及2018级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和环境工程专业全体学生
2、认定时间范围:入校以来至今取得的符合《土木建筑学院2016级~2018级本科生《创新创业》课程学分认定细则(试行)》(附件1)规定的所有成果。
二、具体要求
1、学生填写《郑州航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各班委处;
2、各班委根据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郑州航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3);
3、各班委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于3月13号之前将纸质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以及各班的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一齐交至各班班主任;
4、学院教学办择日要对创新学分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做好存档和汇总,待第八学期根据累计认定学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提交的相关证书、论文等证明材料按试卷管理的相关规定留存学院存档。
土木建筑学院教学办
20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