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校团委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的优秀学生,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分资格
本院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本科生。
二、加分范围
1、Ⅰ类志愿服务包含范围
日常志愿服务活动,例如校园清扫、疫情督查等志愿者活动。
2、Ⅱ类志愿服务包含范围
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类志愿服务活动,例如社区建设、返家乡、三下乡等活动及寒暑假期间志愿者个人参与的公益类志愿服务活动。
3、Ⅲ类志愿服务包含范围
学院发布的活动,例如办公室资料整理、宣传片拍摄等义务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加分标准
1、以学期为计算单位,考核 标准:志愿服务时长在12-20小时(包含20小时)以及至少参与4次以上Ⅰ类志愿服务者,加德育分0.2分;20-28小时(包含28小时)以及至少参与6次以上Ⅰ类志愿服务者,加德育分0.3分;28-36小时(包含36小时)以及至少参与8次以上Ⅰ类志愿服务者,加德育分0.4分;36-45小时(包含45小时)以及至少参与9次以上Ⅰ类志愿服务者,加德育分0.5分;志愿服务时长在45小时以上(不包含45小时)并且至少参与10次以上Ⅰ类志愿服务者,每≥5小时加德育分0.1分。
2、一次Ⅱ类志愿服务或Ⅲ类志愿服务可换算两次Ⅰ类志愿服务次数。
3、Ⅱ类志愿服务时长每学期申请不超过10小时,且志愿者在寒暑假期间以个人名义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需提交证明材料,时长按4:1换算。
4、Ⅲ类志愿服务时长每学期申请不超过16小时,需由主管老师签名并提交证明材料。
5、该转换办法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此类转换加分累计不超过0.8分。
四、其它事项
1、志愿者应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提供无偿奉献性志愿服务活动。
2、志愿服务信息以土木建筑学院青年志愿者团发布为准。
3、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如若发现失职行为以及造成严重后果者,青年志愿者团有权取消志愿者该学期时长量化资格。
4、本实施细则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量化细则为参照,若产生重复以综合素质量化细则为准。
五、加分评定流程、
由团学青办公室每学期统一审核确认志愿者活动记录,进行归类整理后,将志愿者服务时长按学院专业班级进行汇总整理后,按月统一公示,转换后的德育分每一学期结束后由团学青秘书处统一公示。
六、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土木建筑学院青年志愿者团办公室具有此办法最终解释权。
七、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土木建筑学院团学青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