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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资助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土木与环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详细情况如下:
组长:李春光
副组长:李亚宁
组员:邢澄 李芃霏 王嘉威 姬扬帆 陈俊生 孟 洁 马世琦 张之晗
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9月12日-9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9A306
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093
学院监督邮箱:826253668@qq.com
土木与环境学院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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