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提高我院师生的诚信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人人讲诚信的校园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土木建筑学院与2020年7月3日在05C415组织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分享会,16级辅导员夏园明、17级辅导员邢澄、18级辅导员李芃霏及19级辅导员朱舒翼参会,会议由团委书记张丽娜主持。
会议伊始,团委书记张丽娜带领大家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的学习并全方位解读学习了《条例》中的重要内容。重点阐述了诚信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条例》的具体内容,要求做到带头宣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践行《条例》、带头监督《条例》执行。
窗体顶端
会中,大家进行了讨论发言。18级辅导员李芃霏表示:“诚实守信是做人处事的基本原则,又是治理国家必须遵守的规范,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系着社会秩序。对照《条例》要求,我们可以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激励自我、提升自我”19级辅导员朱舒翼说:“《条例》有利于提高师生诚意意识,跋涉在漫长的人生路上,谁不踏踏实实留下诚信的足印,谁将永远走不出渺小与狭隘的怪圈。学问之道,同样也来不得半点虚伪和欺骗。”
窗体底端
通过此次《条例》的分享学习,与会成员纷纷表示,会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争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为学校的学风建设共同努力,营造人无信不立的校园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