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院转专业管理规定》(校教字【2012】99号)和《修订〈郑州航院转专业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校教字【2013】36号)的要求,土建学院于5月17日前向教务处报送了第二次转专业的考核工作办法,并在本院系主页上予以公示。考核办法中明确了各专业接收转入的人数、条件及考核时间、地点、科目等。并在6月14日之前把考核通过的拟转入学生名单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并在本院系主页上公示三天,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了第二次转专业工作。
转入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考核方式如下:
一、申请转入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原则上只接收我校201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
2、现所学专业为工科/理科,或现为文科专业但高考时所学专业为理科(需所在系部出具该项证明);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因违纪受过处分;
4、最近一个学期没有不及格科目;
5、如高考成绩高于考生当地一本成绩,可优先考虑;
6、对于要转入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要求有绘画基础。
二、考核方式
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组织笔试和综合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由学院统一出题各专业教研室组织阅卷;面试成绩占60%,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进行,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