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土木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根据学校《郑州航院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关于专业分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具体事宜如下: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确定专业(方向)名额分配,对专业(方向)申报、分配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组长:牛俊玲 尹润锋
组员:李新平 张丽娜 李晗 何盛东
(二)专业宣传咨询组:负责专业(方向)介绍、宣传,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方向)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方向)。
组长:专业(方向)负责人
组员:专业教师
(三)专业申报分配组:负责组织学生根据学生志愿、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分值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学生分流名单后提交专业(方向)分流审核组进行审核。
组长:张丽娜
组员:相关年级辅导员
(四)专业(方向)分流审核组:审核分流学生名单,公示无误后,交领导小组批,上报学校教务处。
组长:李新平
组员:李彬 梁林园
二、专业分流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专业分流的透明度。
(二)在大类范围内的专业(方向)间进行分流。
(三)尊重学生志愿,允许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选择大类范围内的专业。
(四)当学院教学资源受到限制,填报志愿人数超过预设专业(方向)容量时,依据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占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20%)从高到低依次分流。
(五)专业分流的比例和人数应依据现有教学资源,如果某专业(方向)报名人数少于50人,不足部分从其它专业(方向)中按测评成绩由低到高依次确定。
(六)符合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要求。
三、专业分流对象
专业(方向)分流对象为按大类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四、专业分流程序
(一)专业分流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在新生入学时公布。
(二)学院根据培养模式,在分流前启动分流工作,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让学生充分了解专业特点,引导学生正确理性选择专业。
(三)学生根据本学院发布的分流实施办法和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填报分流志愿,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
(四)学院依据专业分流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公正、公平进行专业分流,分流结果在我院官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五)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学院按照分流专业结果完成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五、时间安排:请4月1号之前,将《土木建筑学院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填写后以班为单位交至05C403秦陆玉老师;《土木建筑学院专业分流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以班为单位发至秦陆玉老师邮箱1178506578@qq.com。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土木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土木建筑学院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