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木建筑学院答辩委员会
主席:薛茹
副主席:许洪春、郑宾国
成员:土木建筑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具有博士学历教师
二、具体安排
1、按照《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校教【2016】47号)的文件精神,严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审查,对达不到答辩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执行“不得参加答辩”的规定。按照《关于印发《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2019】29号)的文件精神,5月15日前完成首次正式查重;5月17号进行第二次查重,对于文字复制比R<30%,查重通过,进入正常答辩程序;对于文字复制比R≧70%,查重检测未通过,学生不得参加土建学院统一组织的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对于文字复制比30%≦R<70%的,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并于5月20号参加第三次查重;第三次查重文字复制比R<30%,视为查重通过,R≧30%,不得参加土建学院统一组织的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未尽事宜,以校教【2019】29号和校教【2016】47号为准。
2、各教研室于5月30号之前将附件1《2020届土建院答辩具体时间安排》、附件2《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学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分组》发至梁林园老师OA。
3、答辩时间:6月1号-5号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至少在答辩前一天上午9:00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版发送给学生所在答辩组组长。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包括的内容及装订顺序: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相关图纸。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评定必须在答辩前完成(成绩评定凡是被评为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4、各答辩组长负责分配主审教师的具体任务。
5、所有答辩学生的毕业实习总结以专业为单位电子版打包交给梁林园老师保存。
6、答辩秘书负责召集答辩委员、答辩人进入钉钉线上答辩平台,同时做好视频录制工作。答辩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旁听学生参会(控制人数、核对身份、禁言等),并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和答辩记录(电子版)。
7、6月1日-5日进行首次答辩,答辩形式为钉钉线上视频会议。6月1日前,各答辩组对使用的会议平台、录音、录像方式、表决方式等进行预演确认,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负责全程录音、录像。答辩后,召开答辩委员会会议。
8、6月7日(周日)进行二次答辩,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修订后进行二辩,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进行。
9、各教研室主任于6月6日之前将毕业实习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系统,于6月7日之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系统。
10、对于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各答辩组组长负责通知本组的论文指导教师完成优秀毕业论文的修订工作。论文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学校优秀毕业论文的要求压缩毕业论文,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后于6月8日前通过OA系统将毕业论文的最终版发送给梁林园老师。
11、答辩结束后各教研室主任将本专业毕业论文质量分析报告(电子稿)通过OA系统发送给郑宾国。
请指导教师将论文开题报告表、查重报告单(简洁版)、定稿毕业论文(设计)(其中的指导老师评语与成绩、答辩组意见及答辩成绩、答辩组成员名单需填写完毕)、质量评价表等整套档案材料打包压缩,并于6月11日前将以教研室为单位发送到梁林园老师OA。
梁林园老师将毕业论文电子档案妥善保存,保存年限和纸质档案相同为10年。
12、答辩结束后将附件3《土木建筑学院2020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以教研室为单位发至梁林园老师OA。
三、各答辩小组分工安排
1、时间:2020年6月1日-5日
2、学生答辩顺序按照序号进行。
四、答辩过程与成绩评定
1、答辩过程分答辩人自述和委员提问、答问两阶段,总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其中:学生自述论文要点、过程及结果时间5~10分钟。答辩组至少提出三个问题。
2、答辩成绩的评定由答辩组根据院有关文件要求确定。主要参考学校关于毕业论文的有关文件和答辩情况,审定答辩人成绩,并交答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定。答辩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每个组“优秀”的比例不能超过本组学生的15%,评为优秀的论文查重率不能超过20%。如需协调,答辩组拿出具体意见,提交答辩领导小组会议商定(或参加二次答辩)。凡是成绩在“中等”以下的学生必须进行二次答辩。各答辩组组长是二次答辩组成员。
五、答辩意见的填写与签名
答辩记录本与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意见,必须保持本组答辩意见的统一性(成绩与评语的一致)。答辩记录本应对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较详细的评论,不能直接用“优秀”、“良好”、“中等”等进行简单的评述,字数不能少于40个字。毕业论文后面的答辩组意见应更详细,字数不能少于80字。答辩组中的教师必须签名,答辩秘书不签名。
六、答辩纪律
1、答辩进行时,网上答辩室应保持肃静,旁听学生不得说话、议论,影响答辩的正常进行。
2、学生汇报毕业论文应遵守规定的时间限制,如超时过长,答辩组组长可要求其终止汇报。
3、学生对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应独立准备和回答,指导教师不得提示。
4、答辩期间,答辩学生应诚信答辩。若发现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答辩成绩公布之前,不得向学生泄露评议情况和答辩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