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导师队伍建设,有效利用校外人才资源,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推行“双导师”制。“双导师”制是在学院指导教师自愿的基础上,与校外导师结合,共同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为保证本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导师”的界定
“双导师”由1名校内指导教师和1名校外指导教师组成。
二、校外导师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具有本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非高教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资深从业人员),从事的工作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所要求的专业相关。
3.了解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特点。
三、校外导师的基本职责
校外导师的工作应与校内导师结合并共同完成。以下职责实施时两位导师必须同时到场。
1.指导学生结合实际问题和现实需求,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每位校外指导教师指导不少于8名学生,每周至少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提供现场指导一次(总共不少于8次)。
3.加强学生论文撰写过程控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仔细审阅,提出优点和不足,并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4.联合校内导师撰写毕业论文综合意见,应邀担任答辩评委。
四、校内指导教师的基本职责
1.校内导师为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第一责任人,其基本条件、职责、要求、课时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把握学位论文的方向与理论指导:包括学生的理论知识储备、文献检索方法、研究方法和学术道德的培养,做好被指导学生的管理工作。
2.事先收集被指导学生针对毕业设计存在的问题,并与校外指导教师一起组织学生集中答疑。
3.配合校外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程指导工作。`
4.实施“双导师”的教学工作量,每位学生核减一个学时,用于补助校外导师课酬。
五、其它规定
1.各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积极落实“双导师”制。
2.每位校外指导教师和一位专业相似的校内指导教师自由结合进行共同指导。
3.学院为校外指导教师发放外聘教师证书。聘期一般为2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可续聘。
4.校外导师的课酬:学院认定已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指导工作任务,且专项检查合格,经学院认定后发放课酬(课酬按20个学时计算)。
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学办给予解释。
土木建筑学院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