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领导和统筹安排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调查并依规处理考生申诉和质疑。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领域)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招考计划数 |
复试人数 |
备注 |
0814 |
土木工程 |
全日制 |
5 |
0 |
|
0859 |
土木水利 |
全日制 |
17 |
11 |
因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一致,土木水利专硕的3个招生领域,录取时不单独划分招生人数;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拟招考计划人数视调剂报考人数调整 |
085701 |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
全日制 |
18 |
0 |
(二)凡报考我院且单科和总分均达到国家线(A类考生)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
一志愿复试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政治成绩 |
英语成绩 |
业务 科一 |
业务 科二 |
初试总分 |
报考方向 |
1 |
李洁 |
104856130859005 |
65 |
85 |
121 |
131 |
402 |
土木水利(结构工程与新型材料) |
2 |
张博 |
104856130859012 |
57 |
57 |
112 |
134 |
360 |
土木水利(结构工程与新型材料) |
3 |
李彦廷 |
104856130859011 |
72 |
65 |
75 |
123 |
335 |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4 |
王慧杰 |
104856130859009 |
69 |
67 |
62 |
121 |
319 |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5 |
陈冲 |
104856130859018 |
61 |
59 |
72 |
126 |
318 |
土木水利(道路与桥梁工程) |
6 |
魏一鹏 |
104856130859020 |
58 |
39 |
78 |
136 |
311 |
土木水利(道路与桥梁工程) |
7 |
郑兆鑫 |
104856130859016 |
65 |
59 |
64 |
122 |
310 |
土木水利(结构工程与新型材料) |
8 |
陈浩 |
104856130859006 |
53 |
61 |
68 |
124 |
306 |
土木水利(结构工程与新型材料) |
9 |
魏亦菲 |
104856130859021 |
61 |
57 |
57 |
125 |
300 |
土木水利(结构工程与新型材料) |
10 |
蒿书康 |
104856130859007 |
53 |
63 |
55 |
121 |
292 |
土木水利(道路与桥梁工程) |
11 |
代俊福 |
104856130859019 |
48 |
57 |
77 |
108 |
290 |
土木水利(道路与桥梁工程) |
(三)土木工程学硕、土木水利和资源与环境专硕,将在一志愿复试后开展调剂,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发布的调剂公告。
三、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及线下报到
(一)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政审表》)。
5.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证明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原件;
(2)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排放装入档案袋,并提交给报考学院。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参加复试考生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提供),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考生需准备个人简历(一式5份),若有可证明自己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应交尽交。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其他获奖与荣誉证书等。
(二)线下报到
请于2026年3月31日上午 09:00—9:30到郑州航院龙子湖校区09A309报到。
请考生在报到前完成心理测评,未进行心理测评者无法参加复试,心理测评学生手机端操作说明见附件2。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行现场报到的,必须与院系提前取得联系。逾期不联系或院系联系不上的,由院系安排复试顺序。复试结束时,还未到场且未联系说明情况,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二)复试环节及时间安排
专业 (领域) |
复试环节 |
时间安排 |
备注 |
所有专业(领域) |
专业知识考核 |
3月31日上午10:00—12:00 |
郑州航院龙子湖校区09A405 |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
3月31日下午14:30—17:30 |
郑州航院龙子湖校区09A405 两项内容在同一个复试组进行,复试前14:00-14:30在09A309进行随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放在综合能力考核过程中进行,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综合能力考核 |
3月31日下午14:30—17:30 |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开考15分钟未到场者不得入场。
(1)考试范围: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2)考试题型:问答与计算题。
(3)考试时长:120分钟。
(4)参考书目:东南大学 天津大学 同济大学主编.《混凝土结构(上册)—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第七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0。
注: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2.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1)考生个人用英文陈述,可介绍本科阶段的学业背景等内容,约2分钟;
(2)考官对考生进行综合提问,双方英文对话交流,约3分钟。
3.综合能力考核通过专家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等。
(1)考生个人自我介绍,包含内容不限于学业背景、毕业设计内容、实践经历、科研活动或经历等情况,约5分钟。
(2)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提问,考生作答。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约8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约2分钟。
五、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等内容,在所报考学院的所有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不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
(二)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考学科或方向在规定时间进行复试,服从面试人员安排和管理。
(三)考生在等候区及复试期间不能使用电子通讯设备。
(四)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五)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比例折算,折算后各部分分值如下表。

(二)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同等学力考生以笔试闭卷形式加试2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课程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参考书目如下:
土木工程施工技术 毛鹤琴主编. 《土木工程施工》(第5版),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8。
结构工程 李廉锟. 《结构力学》(第6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将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公示,并由高到低排序公示。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序,公示时间2日,公示期内,接收考生成绩复核。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7日。
如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追加专业招生计划等情况,则在该专业(领域)复试合格的、未被其他招生单位通过调剂系统拟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四)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24分;②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12分;③综合能力考核低于24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参加国家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期内接受考生质疑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依规处理,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九、复试其他事宜
(一)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二)联系及监督方式:
1.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203
电子邮箱:thxkb@zua.edu.cn
2.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1912520、61912529
电子邮箱:yzb@zua.edu.cn
3.校纪委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土木与环境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