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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影响,部分学生无法正常参加考试,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保障部分被动缓考学生参评权益,根据《土木建筑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适用范围
1.土木建筑学院2019级、2020级、2021级全体学生;
2.此次缓考人员主要为:20级、21级;
3.此次缓考科目主要为:军事理论、大学英语Ⅰ(二)。
二、实施办法
被动申请缓考的学生仍具有参评奖学金资格。被动缓考是指由任课教师统一提出的缓考。
三、附则
1.此办法目前仅适用于2021-2022学年,仅适用于土木建筑学院;
2.此办法最终解释权为土木建筑学院所有。
土木建筑学院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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