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根据《土木与环境学院2023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和《土木建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量化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级土木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后予以公示,见附件。
上一条:土木与环境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课堂考勤情况汇总公示(反馈后) 下一条:土木与环境学院2023级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分反馈后最终公示
【关闭】
大学路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 邮政编码:450015 | 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邮政编码:45004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1999-2024 版权所有 | 联系电话:0371-61912090 | 技术支持:信息管理中心 建议浏览器使用IE7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