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我院将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基本要求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
(三)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
三、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10000元。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6000元。
(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700元,二档每生每年3700元,三档每生每年2700元。
四、评选程序
各年级根据评选细则和分配指标,分专业、按学年确定各类奖项学生名单。
五、学生材料填报时间要求
各年级分别于9月22日之前将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名单,9月21日12点之前将助学金名单发送至资助助理微信,9月23日之前获奖学生按照流程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