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根据上级要求,按照《关于印发<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纪[2012]3号)及《关于印发<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校外[2016]10号)文件规定,我校将对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保管。
请各位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按照人事处主页5月24日(http://rsc.zua.edu.cn/s/40/t/554/f0/f5/info61685.htm)通知要求填写登记表和统计表(纸质版交到院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高蒙OA便签),并上交相关证件,截止时间为周五(12月2日)下午,对不如实上交或拒不上交者,人事处将不予办理相关出国(境)手续,情况严重者将通知出入境管理部门列入禁止出国(境)名单。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表.doc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因私出国(境)证件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