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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作者: 点击:[]

各教研室:

根据我院教育教学发展和改革的实际需要,即日起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基本要求

1.立项项目要结合我院教育教学发展和改革的实际需要,注重实效性和对策性研究,研究目标明确,确实能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针对性、决策性依据。

2.立项项目要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为目的,针对各专业在教学过程中亟需解决的、且在申报时尚未有任何项目支持的实际问题进行选题申报,题目自拟。

3.本次申报要求围绕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实际问题进行,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教研室申报项目不超过三个。

二、遴选程序

(一)教研室推荐

(二)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

(四)立项公布。

三、项目管理

1.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研究期限为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

2.学院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经费来源为学院的年度专业建设经费以及与已批准立项的项目相关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例如专业综合改革、卓越工程、特色专业等项目)。本项目经费不单独开户,报账要符合学校相关的财务规定。

3.本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组成员3-5人。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项目结项、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4.项目要进行中期汇报,结项时结至少要提交结项报告和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多则不限。

5.如发表相关教研论文,版面费予以报销。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项目申报人应提交《郑州航院土木建筑过程学院科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

2.申请书由所在教研室推荐,于2017年10月30日前统一汇总送至教学办公室,并发送电子文档

土建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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