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部署、“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现我院团委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如下。
一、主题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二、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紧密联系团员 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奋斗精神,争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至12月
四、参加范围
土木建筑学院全体共青团员
五、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六、主要环节
1、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
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②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 100 周 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③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文件精神;④ 《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⑥《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 指导大纲(试行)》(重点是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参考学习视频:
https://b23.tv/PcEEYx
https://b23.tv/d9i1mH
https://b23.tv/qVrY98
http://m.v.qq.com/play.html?cid=&vid=o3257crgy70&url_from=share&second_share=0&share_from=copy
http://m.v.qq.com/play.html?cid=&vid=o3308zwhdvy&url_from=share&second_share=0&share_from=copy
《团章》学习网址:中国共青团http://www.gqt.org.cn/)
注意:各班团支部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会前学习的开展并将相应支撑材料交与组织部负责人。
2、撰写发言材料
参会团员需联系自身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真实具体)。
3、召开组织生活会
①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
②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 2/3,会议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③组织生活会可邀请由学院团组织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1.唱团歌;
2.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特别是学习习
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
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3.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价,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5.重温入团誓词。
(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自愿参加者不限)
4、评价与结果运用
①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附件二《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
②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团支书按照附件三.土木建筑学院团员先进性评价细则表,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程度评价等次并报土木建筑学院团委批准。
③实行百分制赋分评价,各级团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和团员群体实际明确各项分值,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④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⑤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七、实施要求
1.严格要求。各班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2.做好记录。各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应在12月20日前召开完毕,并将相关材料归档整理发送给土木建筑学院团委组织部备份。
注意: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会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附件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附件二:《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附件三:《土木建筑学院团员先进性评价细则表》
共青团土木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