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组织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按照团省委的工作要求,我院现开展2021-2022学年团费收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1.学生团员每人每月缴纳团费0.2元,2021-2022学年共计缴纳2.4元。
2.学生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对不按照规定缴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二、团费的收缴和要求
请各团支部书记根据本支部团员数量,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于2022年3月20日前交于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具体要求如下:
(1)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2)团费以团支部为单位缴纳,缴纳截至日期为3月20日;
(3)填写团费收缴情况汇总表并核对信息,同时保存好转账记录。
共青团土木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