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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16-17教学工作量汇总及计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12-04 作者: 点击:[]

土建学院16-17学年工作量计算说明

教学工作量是学校核算教师课时酬金、岗位津贴和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每一位任课教师务必认真分配、计算、核对,不得多报、误报、多算、误算。具体计算情况说明如下:

1、请各教研室组织教师分别在实践工作量、理论工作量、工作量汇总三个表格中计算、汇总自己的工作量。务必在原有表格的模式上进行计算,千万不要更改表格表头名称及课程名称(重新分配工作量的课程名称必须和原表保持一致,比如:“毕业实习”不能改为“工管毕业实习”),否则全院的工作量无法核算。

特别说明:

(1)请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将你教研室外聘教师(包括职能部门任职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汇总到你教研室的大表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遗漏情况;

(2)16-17理论工作量汇总表中每个人的理论工作量已经计算完毕,只需大家核对、汇总就行;

(2)是本科生学业导师的,在实践工作量汇总表中统一插入一行:本科生学业导师补助。在“选课人数”一列注明指导的学生人数(学生人数请大家务必按照学生办提供的《土建学院各年级学生人数汇总(2017届除外)》填写)。学业导师工作量=指导人数*0.7;(从今年开始,指导毕业生的学业导师工作量要推迟一年计算,比如:本次学业导师统计的工作量不包括17届毕业生的)

2、ISEC项目、卓越项目、预科的课时量另外计算发放,不在本次计算中。

3、课程设计工作量=15+(x-15)*0.7其中x≦30人。

4、验证性实验工作量=人学时÷20;演示性实验工作量=人学时÷35;选修课里的实验课工作量=人学时÷35

5、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的补助平常已经发放,所以补助工作量不再计算。

6、请以教研室为单位,下周四(12月10号)之前,计算好的工作量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李新平工作便签,带有签字的纸质版(三个表)送到05C408。

7、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牛院长进行咨询。

16-17学年土建学院工作量汇总.xlsx

土建学院各年级各班学生人数汇总(2017届毕业生除外).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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