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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4-05 作者:张明 审核:郑宾国 点击:[]


根据《郑州航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郑州航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南省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调剂原则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学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专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二或英语一、数学二或数学一。

(五)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六)对于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学业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我院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高不超过200%。复试方式为线下,具体复试流程请关注学院发布的后续通知。

以上调剂原则条件如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调剂政策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

三、调剂学科及复试信息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拟调剂人数

说明

0814土木工程

不设置二级学科,按研究方向调剂复试

三个方向均有少量调剂指标。

不同研究方向单设调剂指标,请仔细阅读调剂信息并申请调剂

0859 土木水利

不设置研究领域,按研究方向调剂复试

结构工程与新型建筑材料:10-20人;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5-10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10-15人。


一级学科 招生方向 复试科目
0814土木工程 01结构工程 ①551土木工程施工技术
02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②552工程经济学
03市政工程 ③553水污染控制工程
0859土木水利 01结构工程与新型建筑材料 ①551土木工程施工技术
02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②552工程经济学
03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 ③553水污染控制工程

551土木工程施工技术 毛鹤琴主编. 《土木工程施工》(第5版),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8

552工程经济学 刘晓君主编. 《工程经济学》 (第四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1

553水污染控制工程 高廷耀. 《水污染控制工程》(第四版),同济大学出版社,2015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考生在调剂开放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学院根据学校有关办法及学院制定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没有确认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择优遴选资格,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处理(qq:1751614551)。

(五)复试考生按学院发布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并关注学院网站公示的复试成绩。

(六)研究生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公示

(一)同一批次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布。

(二)同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布。

六、联系方式

1.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203

电子邮箱:zua60632203@163.com

2.申诉受理信息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1912090



土木建筑学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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