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解决全院教职工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订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学习主体
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时间
教职工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为便于组织,星期四下午可开展学习活动,特殊情况可作调整,但必须保证时间。集中学习,各部门(党支部)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自学,教职工每学期不少于2次,党员领导干部每学期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学习,如辅导、报告会等另行安排时间。
三、学习内容
1、中央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3、学校和学院改革发展和当前中心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等;
4、上级布置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资料。
四、学习的组织
日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一般以部门(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由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为部门(本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责任人。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见附件),载明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等。
专题教育由相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做出相应安排。
五、学习要求
1、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由各部门(党支部)严格考勤。因公、因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教职工按学院会议制度处理。
2、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教职工每年的学习笔记不得少于3000字,党员干部每年的学习笔记不得少于4000字。
六、学习的考核
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附:
部门(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记录表
附件:
年 部门(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记录表
时间
| 年 月 日
|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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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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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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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主题
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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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人员
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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