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专业培养目标及要求,教学计划中规定部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要进行课程设计。其目的是巩固学生本门课程所学的知识;对学生进行设计技能、查阅资料、计算、绘图及编写说明书进行训练;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为毕业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
1、题目内容应根据本门课程的规定来确定。要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课程设计的期限,既要保证满足教学需要,又要结合工程要求。课程设计通常为局部性的设计,环节宜全,份量适当并留有余地,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设计任务。
2、设计题目由任课教师拟定(设计内容要经过教研室讨论)。可全班共同一个题目,亦可多个题目。第一次指导设计或第一次选定的题目,指导教师必须试作,经教研室讨论通过后才能用于指导设计。
3、课程设计题目确定后,要填写课程设计任务书,明确列出课题的名称和主要设计内容,并附上必要的原始设计资料、设计说明书,对图纸的要求及完成期限等,于课程设计开始时下达到学生手中。
1、课程设计进行分组指导,指导教师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担任组长,其它指导教师由组长根据指导要求提名,教学督导小组研究决定,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一个小组,每组人数不多于一个小班。
2、指导教师要编写课程设计指导书。指导书内容应包括设计目的、设计题目、设计内容、基本要求、设计步骤、说明书的编写、参考资料、进程安排以及思考题等。
3、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正确利用技术资料,按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帮助学生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启发学生发挥独创性,提高学生设计技能;检查学生的设计进度和设计成果;抽问考查并解答问题,补充与本设计有关而未曾学过的知识(必要时集中讲解)。
4、课程设计一般采用集中方式进行。指导教师每天必须到设计室指导和答疑,并对学生全面负责。每天指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
1、学生应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技术要求、规定进行设计,要充分考虑设计方案的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技术的经济性以及运行检修的可靠性和方便性,设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
2、设计时应独立思考,认真负责,刻苦钻研,用于创新,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设计情况;严禁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一经证实,做不及格处理)。
3、学生应服从领导,尊敬老师,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设计。设计期间累计旷课一天以上者,做未参加课程设计处理。
4、爱护设计中借用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和一切公共财产。
5、课程设计专用报告及设计绘图纸等物品,一律由学生自备。设计完成后,应设计说明书图纸等装订规范。
课程设计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严格根据课程设计评分办法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