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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学院2023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3-19 作者:梁林园 审核人:魏晓刚 点击:[]

根据我校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和2023级培养方案,及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级本科生开展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光 薛茹

副组长:李亚宁 魏晓刚 李新平 郑宾国

成员:李晗 谢祥兵 邓苗毅 李莲秀 高军侠 梁林园 邢澄 李芃霏 陈俊生

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的拟定、指导开展大类专业分流工作。

二、专业设置及各专业拟接收人数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包括以下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下设建筑工程和道路桥梁工程两个专业方向。

土木工程专业方向接收计划数如下表:

专业

土木工程(184人)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工程方向

道路桥梁方向

计划人数

92人

92人

45人

三、分流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信息公开、阳光操作,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2、以学生为本,要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和志向,最大限度上保障学生自由选择专业的权利。

3、学生专业分流应符合学校与学院的专业发展规划要求。

4、在大类范围内的各专业和专业方向间进行分流。

5、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四、专业分流工作实施

专业分流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照“平均学分绩点高优先”的原则,第二轮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召开大类专业分流政策宣讲及动员会,宣讲大类专业分流的工作流程及政策,各专业负责人进行专业介绍。

2、填报志愿及分流办法

第一轮分流:

参加第一轮分流的学生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教务系统填报分流志愿,并填写《2023级大类分流第一轮土木类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1,每人限报1个专业志愿。按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排名前10%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3.44以上(含3.44),共23人),按照其第一志愿分流。

第二轮分流:

参加第二轮分流的学生于2024年3月26-27日通过教务系统填报分流志愿,并填写《2023级大类分流第二轮土木类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2,每个学生可填报3个志愿,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学生第一填报志愿人数少于计划数,第一志愿学生直接全部录取;学生第一填报志愿人数多于计划数,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平均绩点高”优先的原则录取。

(2)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对应专业排序,若第二志愿对应专业少于计划数,第二志愿直接录取;若第二志愿对应专业学生人数多于计划数,学生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以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若学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都未被录取,将按照第三志愿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

(4)若学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都未被录取,学院将直接分配到未达到预设容量的专业。

五、时间安排

1、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政策宣讲和专业介绍会议。

2、2024年3月22日,第一轮学生在教务系统填报志愿,一经申请不可更改,并填写《2023级大类分流第一轮土木类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1。

3、2024年3月26-27日,第二轮学生在教务系统填报志愿,一经申请不可更改,并填写《2023级大类分流第二轮土木类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2。

4、2024年3月29日,公示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5、2024年4月2日,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六、其他

本方案及实施细则由土木与环境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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