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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学习先进个人和学习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4 作者:王嘉威 审核:李春光 点击:[]

各党支部: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学习强国”网络平台学习的要求,激发师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自主学、乐于学、坚持学的良好氛围,真正达到学出氛围、学出实效的目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学习先进个人和学习先进党支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学习的学院全体师生党员、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学习标兵25名。其中教工10名,学生15名。

2、学习先进个人50名。其中教工20名,学生30名。

3、教工学习标杆党支部3个,教工学习先进党支部4个(学生学习先进党支部评选另行通知)。

三、评选时间及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在评选时间范围内,依据各党支部所属党员的年度积分排名,评选表彰学习标兵和学习先进个人。

2、由于后台无法导出全年数据,因此以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内各党支部的人均积分排名数据,评选表彰教工学习标杆党支部和教工学习先进党支部。

四、表彰奖励

1、对学习标兵和学习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颁发纪念品。

2、对学习标杆党支部和学习先进党支部给予本年度党建活动经费报销,报销标准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把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平台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2、要以此为契机,在追求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

3、要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员参与度和学习积分,扎实推进学习常态化建设。

中共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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