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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土木建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修订)》要求,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9A501反馈。
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9A501
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093 0371-61912097
学院监督邮箱:mengjie@zua.edu.cn
学校监督电话:0371-61912586
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学院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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