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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学习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作者:土木建筑学院 点击:[]

各党支部: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重要载体。为强化我院师生政治理论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学习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学习的学院全体师生党员、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1、学习标兵25名。其中教工10名,学生15名。

2、学习先进个人35名。其中教工15名,学生20名。

三、评选时间及评选办法

评选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在评选时间范围内,依据各党支部所属成员的年度积分排名,评选表彰学习标兵和学习先进个人。

四、表彰奖励

对学习标兵和学习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颁发纪念品。

五、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把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平台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2、要以此为契机,在追求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

3、要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员参与度和学习积分,扎实推进学习常态化建设。

中共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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