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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建筑学院开展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2 作者:土木建筑学院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4.0 版)(2023 年修订要求),土木建筑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安排

2023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

二、评定对象

2019级城乡规划团支部、2020级团支部、2021级团支部、2022级团支部(2022级分流后的新建团支部按照流程进行自评,但此次自评结果并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注:成立6个月以内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考核标准

各团支部依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合理评定具体分值(满分100分),开展评星定级。

五星级团支部(≥90分),四星级团支部(80—89分),三星级团支部(70—79分),后进团支部(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 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1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四、考核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详情请见附件2)。评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注意:各团支部需将自评结果于1月18日前上报团委组织部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2.团委复核认定

学院团支部考核小组,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团委复核团支部对标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将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五、实施

1.分级负责

团委统筹各级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

2.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2年、2023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3年版).zip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zip


共青团土木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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