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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2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的要求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届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占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2.“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中产生,按照省主管部门要求评选(暂未收到相关工作通知文件),名额比例另行通知;

3.各单位评选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具体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三)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五)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六)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七)其他相关条件由各学院审定。

四、评选报送材料

(一)报送材料

1.校级优秀毕业生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word文档);

(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word文档);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

2.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二)预选名单必须在各学院公示3天以上,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各学院在评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三)评选工作所有材料及表格需经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核签字,并加盖各学院公章。

学 生 处

附件:

附件1:2018年各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doc

附件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docx

 

        结合学校文件和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将通过量化方式评比优秀毕业生,请各位参评同学于3月23日中午12:00前将《优秀毕业生评比表》纸质版、后附实证材料复印件交至05C403,《优秀毕业生评比表》电子版发至1830365652@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其他材料于评比结束后上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优秀毕业生评比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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