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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6-09-07 作者: 点击:[]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解决全院教职工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订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学习主体

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时间

教职工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为便于组织,星期四下午可开展学习活动,特殊情况可作调整,但必须保证时间。集中学习,各部门(党支部)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自学,教职工每学期不少于2次,党员领导干部每学期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学习,如辅导、报告会等另行安排时间。

三、学习内容

1、中央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3、学校和学院改革发展和当前中心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等;

4、上级布置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资料。

四、学习的组织

日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一般以部门(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由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为部门(本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责任人。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见附件),载明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等。

专题教育由相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做出相应安排。

五、学习要求

1、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由各部门(党支部)严格考勤。因公、因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教职工按学院会议制度处理。

2、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教职工每年的学习笔记不得少于3000字,党员干部每年的学习笔记不得少于4000字。

六、学习的考核

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附:

部门(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记录表

附件:

年 部门(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记录表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学习主题

及内容

缺席人员

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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