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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公文收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04-27 作者: 点击:[]

为提高我院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公文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机关公文办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办法

一、 学校各单位下发至学院的文件、通知等,应统一由办公室办理收文手续。

二、收文办理的程序一般包括:签收、编号、登记、分送、阅示、分办、保管、归档等。

三、办公室收到来文后,要认真清点,核对并逐件编号,填写收文登记表。

四、办公室行政秘书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分送至相关主管领导。

五、传阅完毕的来文应由办公室行政秘书进行归档。

六、各科室在办理来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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