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9月毕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4届9月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薛茹、李春光
副组长:魏晓刚、李亚宁、史科
成员:杨若晶、李晗、谢祥兵、孙玉、刘帅宾、李莲秀
二、具体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
第一次查重:9月6日9:00-18:00,文字复制比R<30%,查重通过,进入正常答辩程序;文字复制比R≧70%,查重检测未通过,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文字复制比30%≦R<70%的,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可参加第二次查重;
第二次查重:9月10日9:00-18:00,文字复制比R<30%,视为查重通过;R≧30%,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未尽事宜,以校教【2019】29号和校教【2016】47号为准。
2、各系主任于9月10日之前将附件1《土木与环境学院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9月份)》、附件2《土木与环境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分组(9月份)》发至梁林园微信。
3、答辩时间:
第一次答辩:9月11日上午9:00
第二次答辩:9月13日上午9:00
4、答辩形式:线下答辩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至少在答辩前一天上午8:00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送至学生所在答辩组组长。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包括的内容及装订顺序: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相关图纸。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评定必须在答辩前完成(成绩评定凡是被评为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各答辩组长负责分配主审教师的具体任务。
5、9月18日之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二、答辩过程与成绩评定
1、答辩学生要求采用PPT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答辩人自述和委员提问两阶段,总时长控制在10-12分钟。其中:学生自述论文(设计)研究目标、创新点及结果为5分钟。答辩组至少提出三个问题。
2、答辩成绩的评定由答辩组根据院有关文件要求确定。主要参考学校关于毕业论文的有关文件和答辩情况,审定答辩人成绩,并交答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定。答辩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凡是成绩在“中等”以下的学生必须进行二次答辩。
三、答辩意见的填写与签名
1、答辩记录本与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意见,必须保持本组答辩意见的统一性(成绩与评语的一致)。答辩记录本应对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较详细的评论,不能直接用“优秀”、“良好”、“中等”等进行简单的评述,字数不能少于40个字。毕业论文(设计)后面的答辩组意见应更详细,字数不能少于80字,答辩组成员中签名教师不少于三人。答辩记录本和答辩组意见填写要求见附件3。
2、质量评价表中成绩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相对应的评价标准如下:
优秀:4A.2B以上 良好:1A.3B.2C以上 中等:2B.4C以上
四、答辩纪律
1、答辩进行时,应保持肃静,旁听学生不得说话、议论,影响答辩的正常进行。
2、学生汇报毕业论文应遵守规定的时间限制,如超时过长,答辩组组长可要求其终止汇报。
3、学生对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应独立准备和回答,指导教师不得提示。
4、答辩期间,答辩学生应诚信答辩。若发现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材料归档
1、9月18日前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学生将本人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电子版,须与纸质版存档材料一致)上传至教务系统。
2、请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封皮的各项目录填装相关资料,然后打“∨”确认,签字。
3、9月19日,由系主任安排将本系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归档至学院教学资料档案室(09A415),并提供毕业设计成绩单一份(包括电子版)。存档材料包括:(1)开题报告;(2)指导记录;(3)论文修改稿(含修改痕迹或有修改意见);(5)论文终稿;(6)质量评价表;(7)查重报告单;(8)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9)答辩记录本。
4、9月19日前由系主任将本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电子档)及《土木与环境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9月份)》附件4拷贝至梁林园处。
土木与环境学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