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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选优答辩工作的文件

发布日期:2021-05-20 作者:李彬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通过择优集中答辩和点评指导,起到以先进带后进、样板示范的作用,同时为评选出优秀毕业设计参选学院和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做好培育工作,现根据《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的通知》【校教〔2016〕4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评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评选工作。由领导小组选聘专家,组成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评审工作。

答辩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及专任教师(每系各3人)、答辩秘书组成;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旁听。

二、评选范围:

1.由各系按照毕业学生总数2%的比例择优推荐,统一汇总至教学办。

2.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必须在20%以下。

三、答辩程序

1.答辩者提前到达答辩地点,抽签抽出答辩顺序。号码靠前者早上答辩,号码靠后者下午答辩;号码在中间者,建议留在答辩地点等候;

2.答辩者采用PPT进行答辩,时间为每人约15分钟。先作自我介绍,前5分钟为自述部分,包括论文(设计)的概述/简介、框架/结构、亮点/重点、解决方案/对策;后10分钟为答辩老师提问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问题;

3.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

四、组织程序

1.由学院将推荐的毕业设计送交外审专家进行评审,并给出专家意见。

2.择优答辩于学院集体答辩前进行,答辩顺序由学生抽签决定。

3.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给出修改指导意见,待修改定稿后,准备申报学校、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4.本次答辩成绩为“中等”及以上者不再参加集体答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作为毕业设计最终成绩。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土木建筑学院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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