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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 作者: 点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加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规范做好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1】114号)要求,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做好我院毕业生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学历和学位电子注册等工作,经研究,学院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开展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薛茹 李春光

副组长:李新平 魏晓刚 尹润锋 郑宾国

成员:梁林园 李彬 谢祥兵 李晗 陈偲苑 苏阳 孙玉 邢澄 李芃霏

二、工作分工:

序号

工作名称

负责人

完成时间

1

2021届学生课程成绩(毕设除外)

各任课教师

5月23号之前

2

违纪学生解除处分文件

邢澄

5月24号之前

3

2021届毕业生身份信息核对

李芃霏、学业导师

5月30号之前

4

毕业设计成绩录入

课程挂名教师

6月4号之前

5

毕业、学位资格审核

李彬

6月9号之前

三、工作要求:

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是一项繁杂但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主管老师积极配合,通力协作,保证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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