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土木建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和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28 作者:张明 审核:郑宾国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河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要求,为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复试工作细则和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笔试+面试综合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招生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将德智体美劳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四)坚持客观评价。笔试、业务课考核成绩均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分数。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作办法,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指导和督促各复试小组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并按照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二)学院成立了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组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开展复试工作,具体实施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三)复试小组细化制定本方向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均需具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工作严谨、作风正派,且当年无亲朋(子女)报考我院研究生。

(四)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安全管理工作,设复试安全管理员1名,负责做好复试工作中包括卫生健康管理、舆情监控处理等在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学院成立了复试技术支持小组,及时解决复试全程录像等技术问题。

(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信息查询及复试日程安排

(一)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50分)

土木水利(专硕)

273

38

57

(二)第一志愿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42日午15:00-17:00

地点:09A502

内容: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2)准考证打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否则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及骑缝章的身份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1(不能按时提交的需及时向学院说明情况);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23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9)2023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0)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排放装入档案袋,并提交给报考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老师。

3.专业课笔试(闭卷)

时间:4月3日上午9:00-11:00

地点:05B208

总分:100分

4.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

时间:4月3日下午14:00开始

地点:09A201/09B407(现场随机排序)

5.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安排

(1)4月3日下午13:30在09A502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14:00开始正式面试。

(2)英语能力水平测试:英语能力水平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分值100分。

规程: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考官自由提问。

(3)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包含科研实践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分值100分。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里健康、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科研素养、解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等。

规程:个人陈述3-5分钟,展现本人的专业实践和科研创新能力,复试专家自由提问,考生作答。考生需准备简历,可补充证明自身综合能力的相关材料(一式6份),复试时现场提交给考官。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

注意:考核过程中应涉及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心理测评

考生在2023年3月31日下午17点前完成心理测评,未进行心理测评者无法参加复试,心理测评学生手机端操作说明见附件3。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进行。考生需在拟录取后三周内提交近一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含有医师签字和医院盖章。

六、成绩评定

(一)复试成绩。复试成绩(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40%+英语测试成绩(100分)×2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40%。

(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00分)/5×50%+复试成绩(100分)×50%。

(三)其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60分合格(满分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拟录取结果须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到考生,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不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

(三)以下情况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6.不予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成绩排序表。

7.学院复试小组对拟不拟录取的考生,须写出书面材料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再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和记录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10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复试其他事宜

(一)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二)联系及监督方式:

1.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203

电子邮箱:zua60632203@163.com

2.申诉受理信息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1912090

3.校纪委监督电话:

0371-61912610

复试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政治

英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备注

1

张雁翔

104853100859056

70

79

87

137

373


2

秦志帆

104853100859069

60

78

99

134

371


3

张海宁

104853100859020

62

53

108

126

349


4

周方亮

104853100859024

69

68

95

115

347


5

秦雪

104853100859022

61

73

86

125

345


6

贾亚鹏

104853100859055

56

70

96

123

345


7

李耀辉

104853100859046

64

56

102

121

343


8

韩军祥

104853100859086

57

75

69

133

334


9

张现科

104853100859049

63

73

78

111

325


10

张天旗

104853100859087

67

84

80

94

325


11

王世翱

104853100859017

62

66

76

115

319


12

张永坤

104853100859037

60

71

71

117

319


13

范泽威

104853100859044

54

55

79

121

309


14

孔繁澍

104853100859065

59

64

88

97

308


15

赵兴晨

104853100859082

63

59

84

94

300


16

任思衡

104853100859088

61

70

83

86

300


17

王祝晨

104853100859081

68

47

62

120

297


18

苗旺

104853100859045

50

47

85

100

282


19

王松超

104853100859061

54

60

59

106

279


 

2EB44


上一条: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下一条:土木建筑学院文明学生候选人(研究生)公示

关闭

大学路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 邮政编码:450015 | 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邮政编码:45004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1999-2024 版权所有 | 联系电话:0371-61912090 | 技术支持:信息管理中心 建议浏览器使用IE7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