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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4-05 作者:张明 审核:郑宾国 点击:[]

根据《郑州航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郑州航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郑州航院土木建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南省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调剂原则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学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专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二或英语一、数学二或数学一。

(五)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六)对于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学业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我院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高不超过200%。复试方式为线下,具体复试流程请关注学院发布的后续通知。

以上调剂原则条件如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调剂政策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

三、调剂学科及复试信息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拟调剂人数

说明

0814土木工程

不设置二级学科,按研究方向调剂复试

三个方向均有少量调剂指标。

不同研究方向单设调剂指标,请仔细阅读调剂信息并申请调剂

0859 土木水利

不设置研究领域,按研究方向调剂复试

结构工程与新型建筑材料:10-20人;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5-10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10-15人。


一级学科 招生方向 复试科目
0814土木工程 01结构工程 551土木工程施工技术
02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552工程经济学
03市政工程 553水污染控制工程
0859土木水利 01结构工程与新型建筑材料 551土木工程施工技术
02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552工程经济学
03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 553水污染控制工程

551土木工程施工技术 毛鹤琴主编. 《土木工程施工》(第5版),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8

552工程经济学 刘晓君主编. 《工程经济学》 (第四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1

553水污染控制工程 高廷耀. 《水污染控制工程》(第四版),同济大学出版社,2015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考生在调剂开放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学院根据学校有关办法及学院制定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没有确认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择优遴选资格,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处理(qq1751614551)。

(五)复试考生按学院发布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并关注学院网站公示的复试成绩。

(六)研究生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公示

(一)同一批次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布。

(二)同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布。

六、联系方式

1.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203

电子邮箱:zua60632203@163.com

2.申诉受理信息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1912090



土木建筑学院

2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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