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和2018届毕业生:
为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了解、上报毕业生相关信息,方便学院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现将2018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和反馈方法及填报档案邮寄地址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和反馈就业信息的方法
各学院通知毕业生务必于5月20日前,在学校就业信息网首页登录 “就业系统”。已签约和升学的毕业生,须核对就业单位信息和升学信息;其他毕业生须在“就业系统”中完整填写自己真实的就业或未就业信息。
二、填写档案邮寄地址的要求
需办理报到证或升学的毕业生,必须认真填写档案接收单位相关内容,具体有:邮寄地址、档案接收部门、接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信息,学校每月将依此信息邮寄档案。
三、已签约、回原籍(人事代理)或升学毕业生核对就业单位(派遣)信息、升学信息的要求
已签约、回原籍(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派遣)信息或升学毕业生的升入学校信息,将用于办理派遣报到证和转寄档案,此类毕业生必须认真核对每项内容。若内容有错误,请于5月20日前,持本人的有效证件到东校区综合楼(125房间)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服务办事大厅进行修改确认。
四、未签约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或未就业类别的反馈
未签约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出国、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须登录“就业系统”,点击左侧功能条“就业手续办理”中的“就业信息上报”,之后点击右侧绿色按键“申请”,按提示认真填写真实的详细就业信息。
未就业毕业生按上述流程填写未就业类别等信息,以便学院老师后期跟踪帮扶。
五、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8月份以后可在“就业系统”中查询档案邮寄情况。
2、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动,毕业生请及时登录“就业系统”,进行更新。如灵活就业工作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变动的毕业生,请在就业系统中进行违约申请处理,填写新就业单位信息提交上报,之后联系学院辅导员审核。
3、我处将对上交已签就业协议书或升学毕业生的数据,每周在“就业系统”中更新。
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和反馈等相关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数据能否准确有效对接,因此,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及时、完整地告知每一位毕业生,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按进度、保质量、无遗漏、无差错,确保圆满完成2018届毕业生进行就业信息核对和反馈相关工作。
附:就业支撑平台学生使用手册(点击下载查看)